《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熱點問答
那《印花稅法》有哪些內容?對浙江的印花稅納稅人會帶來哪些影響?請讓我們來為您解答。
問題1:哪些情況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 注意: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受讓方征收。 問題2: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答: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問題3:《印花稅法》實施后,印花稅有哪幾檔稅率? 答:《印花稅法》簡并了稅目稅率,修改了部分稅目名稱,實行0.05‰、0.25‰、0.3‰、 0.5‰、1‰五檔比例稅率,取消了按件五元貼花的定額稅率。 問題4:《印花稅法》實施后,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印花稅法》共列舉了8項免稅憑證。在保留并適當調整《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中免稅憑證種類的同時,新增了4類新的免稅憑證。 此外,《印花稅法》還授權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問題5:印花稅的納稅地點如何確定? 答: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問題6: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 附: